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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部是在校长领导下,负责主管全校各类各层次继续教育的职能部门。代表学校继续教育统筹安排和管理,并代表学校与校外单位签署开办继续教育的协议。教学管理与研究办公室负责全校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教学组织、协调、管理、检查、督导和评估工作。

凡北京大学开办的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均在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网站予以公示。招生对象、教学计划、课程内容、收费标准、授课时间及地点均以本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发布的与本网站公布内容不符的信息均视为虚假信息。

学员报读北京大学开办的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均直接交费至北京大学账户,由北京大学财务部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免税)。凡要求学员交费至公司账户或个人账户的,不能取得北京大学全额开具的发票的,均为假冒。

学员完成学历继续教育专业或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的全部教学计划,通过考核的,由北京大学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证书可在北京大学网站验证真伪。

学员如发现有关假冒北京大学名义办学、违规宣传、违规收费、教学质量差、考风考纪混乱等问题,请及时向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反映。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请及时向当地警方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