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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考毕业生领取2012年下半年学士学位证书的通知

日期:2013-01-04 08:40:44

2012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北京大学主考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将于2013年1月19日----20日发放。现将各专业领取学位证书的时间、地点及要求通知如下:

领证时间:

法律、律师、计算机及应用、日语、心理学专业: 2013年1月19日—1月20日 9点-16点 中午不休息

领证地点:

北京大学红四楼继续教育部(未名湖北岸 备斋)

领证说明:

考生本人领取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

考生也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请注明“仅限于领取自考学位证书使用”,勿遮盖姓名及身份证号)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证书领取后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