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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年北京大学进修教师、访问学者接受办法

日期:2013-02-25 08:40:05

2013—2014学年度,北京大学继续接受秋季入学的单科进修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具体接受办法及申请流程如下:

一、接受对象

1、国内访问学者(不含港澳台)

接受对象为国内(不含港澳台)高等学校在职教师、科研单位研究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副高级以上职称;                                                

(3)所申请的专业方向基本与目前所从事的教学与科研的专业方向一致。

2、骨干访问学者

(1) 接受对象为国内高等学校在职教师,一般应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2)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3) 所申请的专业方向基本与目前所从事的教学与科研的专业方向一致。请申请人将个人的基本信息同时在北京大学进修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系统备案。登录申请系统www.oce.pku.edu.cn/apply,注册登录后提交国内访问学者申请信息。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申请人请在进修类型及备注一栏标明(骨干访问学者)。申请时,可参考《2013-2014年北京大学访问学者课题目录》

(4)书面材料按教育部的有关要求申报教育部武汉中心。骨干访问学者的学费由教育部补贴一部分,另一部分由推荐学校承担,其他的待遇与普通的国内访问学者一样。

(5)经北京大学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于学期末发出访问学者入学通知书,申请人按指定时间到北京大学报到。

3、单科进修教师

接受对象为国内(不含港澳台)高等学校在职教师、科研单位研究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中级以上职称;

(3)所申请的专业方向基本与目前所从事的教学与科研的专业方向一致。

4、港澳台访问学者

港澳台地区申请人请直接与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非学历教育办公室联系,电话+86-10-62767344,电子邮件jiaoyx@pku.edu.cn

(附:《北京大学接受港澳台地区进修人员申请表》)

5、医学部各专业国内访问学者

申请到北京大学医学部进修的人员,请参考北京大学医学部继续教育处网站通知jxjyweb.bjmu.edu.cn。北京大学医学部继续教育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邮编:100083 ,联系电话:010-82801277;82802256。

二、学习方式要求

国内访问学者的访学期限必须为一年,学习方式为全脱产。访学期间,不强制要求选课,但应完成至少一篇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论文。申请时,可参考《2013-2014年北京大学访问学者课题目录》或查询教育部的相关网站。访学结束,考核合格者,由北京大学发给《北京大学国内访问学者证书》及工作成绩考核表。

单科进修教师学习期限为一年。期间必须选修课程,一学年限定选修6—8门课程。申请时,可查询各院系网站了解有关专业和课程情况。学期结束时,考核合格者,由北京大学发给《北京大学进修证书》及课程成绩单。

三、住宿安排

北京大学圆明园校区准备为进修教师、访问学者提供部分住房。具体住宿安排请见详细说明

四、申报流程

所有访问学者、进修教师必须使用“北京大学进修教师、访问学者申请系统”网上申报。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所有信息。

网上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信息

申请人可在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间,登录申请系统www.oce.pku.edu.cn/apply,注册登录后提交国内访问学者申请信息。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申请人只能选择一个院系的一位教授(针对访问学者)或一个专业(针对进修教师)进行申请。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进行重复申请。

 2、查询初审结果

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3个工作日后登录申请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如初审已通过,可进入下一申报环节。如初审未通过,请核查个人信息是否填写完整或是否符合进修访问条件。如因信息不全初审未通过,请修改补充个人申报信息后重新提交。

3、邮寄正式申报材料

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可在系统中打印出《北京大学进修教师申请表》或《北京大学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由本人签字和所在单位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下载《北京大学进修教师、访问学者健康检查表》,按要求进行体检。

将以下材料必须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在初审通过后尽快寄往北京大学。(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红四楼4118室继续教育部非学历教育办公室;邮编:100871;电话:010-62767344。)为避免出现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而补寄耽误时间,请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尽早寄出。并请保存好快递单号以备查。

①《北京大学进修教师申请表》或《北京大学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

《北京大学进修教师、访问学者健康检查表》

③ 职称评定复印件(工作单位盖章)

④ 毕业证书复印件(工作单位盖章)

⑤ 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单位盖章)

⑥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工作单位盖章)

⑦ 工作证复印件(工作单位盖章)

申请人可在寄出书面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后登录申请系统,查询书面材料寄达情况。

4、查询复审结果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将综合考虑申请人情况,于6月18日后陆续在网站公布最终结果。申请人可登录网站或申请系统,查询复审结果。未能接受的进修人员或访问学者,继续教育部不再另行通知,申请材料不退。

5、入学通知及交费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将在6月30日前邮寄入学通知书和报到须知。申请人可在6月30日后登录系统查询入学通知书的快递单号。学费交纳方式以书面通知为准。

收费标准:

单科进修教师

人文社科10000元/学年(不含外语类);理工科11000元/学年(含外语类)

国内访问学者

人文社科12000元/学年(不含外语类);理工科13000元/学年(含外语类)

五、其他注意事项

凡在申报过程中作假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申报和进修访学资格。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将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方式与申请人联系。请务必保证电子信箱、手机信息正确,工作正常。如有更换地址和号码的情况,请及时登录申报系统更改。

咨询电话:010-62767344 电子信箱:jiaoyx@pku.edu.cn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  

201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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