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进修访学 > 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242025学年

访问学者、进修教师招生简章

为充分发挥优秀学科的带头作用,促进校际学术交流,提升兄弟院校师资水平,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北京大学接受访问学者、进修教师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大学2024-2025学年接受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以下简称:骨干访问学者)、国内访问学者、进修教师来校研修。具体接受办法及申请流程如下:

一、接受对象和申请条件

我校接受遵纪守法,政治思想素质好,专业基础扎实,潜心教学和科研的相关人员。

  1、骨干访问学者

骨干访问学者是指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选派的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北京大学只接受武汉中心推荐的名单,并择优录取,最终结果由武汉中心对外公布。录取的骨干访问学者可获得教育部经费资助,资助费用可抵扣部分学费。

   2、国内访问学者

接受对象为国内高等学校、军校和党校在职教师、国家教科文机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申请的专业方向基本与目前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及管理专业方向一致。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国家授权机构颁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3、进修教师

接受对象为国内高等学校、军校和党校在职教师、国家教科文机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的专业方向基本与目前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及管理专业方向一致。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医学部进修及国内访问学者

相关工作请关注北京大学医学部继续教育处网站, https://jxjyweb.bjmu.edu.cn/,联系电话:010-8280269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邮编: 100083 。

二、培养方式和要求

1全脱产学习,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学校进行访学和进修

2、 访问学者以参加北京大学学术科研工作为主,由导师协助制订访学计划,按期完成计划且结业考核合格者,由北京大学颁发《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3、进修教师进修期间需选修48门课程不得跨系选课。选修课程需参加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北京大学颁发《北京大学进修证书》。

4、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规和北京大学各项规章制度,需秉持优良学风,遵循学术道德和规范。

三、收费标准和研修期限

培养类型研修期限收费标准备注
骨干访问学者一学年(2024年9月-2025年6月)12000元/人/学年该标准已扣除教育部资助额度
国内访问学者一学年(2024年9月-2025年6月) 20000元/人/学年
秋季学期(2024年9月-2025年1月)12000元/人/学期仅在教育学院和国际关系学院试点招生
进修教师一学年(2024年9月-2025年6月)18000元/人/学年
秋季学期(2024年9月-2025年1月)10000元/人/学年仅在教育学院和国际关系学院试点招生



四、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1、网上申请

1 申请人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北京大学接受访问学者、进修教师工作管理规定》,接受《北京大学接受访问学者、进修教师工作管理规定》所述内容后方可提交申请;

2申请网站:https://jxfx.oce.pku.edu.cn 

3申请截至日期:2024年5月20日;

4申请期间请保持手机畅通和电子邮箱正常使用。

5师课题目录参照《2024-2025学年北京大学访问学者课题目录》。

2、初审结果查询

提交申请3个工作日后可查询初审结果。若初审未通过,请申请人核查个人信息是否填写完整或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视情况根据系统提示,修改后重新提交。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可进入下一申报环节。

3、复审材料提交

请申请人按系统提示上传复审材料,并于5月27日之前(以邮戳为准,过期不再受理)邮寄以下6项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1 系统打印的申请表,需提交原件,各项需填写完整,派出单位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2派出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需盖章);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人事部门盖章);

4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人事部门盖章);

5由国家机构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证书(或同等效力文件)的复印件(人事部门盖章);

6提供本人近期学术成果介绍一份(A4纸打印,不超过5页),供导师审查。

7需提交2024年1月1日以后的单位年度体检报告(或二级甲医院出具的个人健康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可参照申请人所在单位体检内容)。

温馨提示:

 1只接收通过邮政EMS邮寄的材料;

 2上述前5项申报材料请勿装订,第6、7项可单独装订,所有材料按照顺序依次放置邮寄。

4录取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初登陆系统查询录取结果。请自行下载 《入学须知》。

申请人按《入学须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退学处理。未被录取的申请人,不再另行通知,申请材料不予退回。

5、其他注意事项

1凡在申报过程中作假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申报和进修访学资格。

2申请人所提交的照片,将用于北京大学出入校人脸识别系统。具体要求: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白底),露出额头和双耳,不带眼镜,不得使用美颜、浓妆或PS处理的照片。

3身体状况不适宜长期在外脱产学习与集体生活者(例如怀孕、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等),不予接受。

4北京大学只通过继续教育部网站发布招生信息,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相关工作。

五、其他

1、进修教师、访问学者需自行安排来校进修访学期间住宿。

2、如有特殊情况,导致申请、报到入学等安排无法按照预期进行或有所调整,学校将第一时间发布通知,请申请人随时关注本网站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  张老师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燕园街道北京大学勺园5号楼217室

  邮 编:100871   电 话:010-62760832

  E-mailzh333@pku.edu.cn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