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年北京大学进修教师、访问学者接受办法
日期:2011-04-25 08:40:47
北京大学每年3---4月份办理下一学年度接受进修教师、访问学者有关事宜,所有进修教师、访问学者都在9月份入学,春季不接受学员入学。2011—2012学年度我校招生的形式为:国内访问学者、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单科进修,具体接受办法及要求如下: |
1、国内访问学者 |
接受对象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等院校教师、科研人员及国家行政、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申请时,请先填写《北京大学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北京大学进修教师健康检查表》由所在单位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寄至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非学历教育办公室(地址:北京大学红四楼;邮编:100871;电话:010-62767344)。经我校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于6月底发出访问学者入学通知书,申请人按通知书的要求及指定时间到北大报到。 |
2、骨干访问学者 |
申请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前期申请手续,经北京大学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于6月底发出访问学者入学通知书,申请人按通知书的要求及指定时间到北大报到。骨干访问学者的学费由教育部补贴一部分,另一部分由推荐学校承担,其他的待遇与普通的国内访问学者一样。 访学期间,应完成至少一篇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论文(由导师评定),合格者颁发《访问学者证书》及工作成绩考核登记表。访学期限必须为一年。 |
3、 单科进修 |
接受对象为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教师、科研人员及国家行政、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申请时,请先填写《北京大学进修人员推荐表》、《北京大学进修教师健康检查表》,由所在单位填写审查意见书,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寄至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非学历教育办公室(地址:北京大学红四楼;邮编:100871;电话:010-62767344)。经我校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于6月底发出入学通知书。申请人按通知书的要求及指定时间到北大报到。 |
4、办理申请时请注意: 每位申请到北京大学做访问学者或进修的人员,须按《北京大学进修教师健康检查表》的要求进行体检,并将体检表及进修申请表、职称评定复印件、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工作证复印件一同寄至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非学历教育办公室,方可办理申请。邮编:100871 |
5、港澳台地区人员申请到北京大学进修、做访问学者请直接与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非学历教育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2767344。(附:《北京大学接受港澳台地区进修人员申请表》) |
6、电子信箱:jiaoyx@pku.edu.cn |
7、有关费用标准按教育部规定办理(参见北京大学进修教师、访问学者收费标准) |
8、申请到北京大学校本部进修及做访问学者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寄至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非学历教育办公室,邮编:100871 电话62767344。逾期不再办理。因有关原因未能接受的进修人员或访问学者,继续教育部会以适当方式通知本人,但申请材料不退。 |
9、申请到北京大学医学部进修的人员,请直接将申请表寄至医学部(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继续教育学院收),邮编:100083 联系电话:82801277;82802256 10、因北京大学的住宿条件非常困难,只能够解决部分学员的住宿问题,并且是安排在离学校三公里外的校园住宿,费用由推荐学校承担。住宿标准为4人间,集体宿舍的管理方式,住宿条件相对简陋,如果您想申请到北京大学进修或做访问学者,请在思想上在有所准备。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 2011年1月12日 |